個人化無線廣告並非無往不利
Nov 26th, 2000 by Richard
本刊於2000/01/19曾報導過「橫標廣告無法適用於無線上網」,大意是,在無線通訊的網路環境中,不可能用目前網路廣告的做法照抄一遍,一方面因為掌上型設備的螢幕太小,不管是手機或者PDA,另一方面則是使用習慣的不同。所以,如果還是堅持使用橫標網路廣告的做法,那鐵定是失敗的。
就算是不放圖片,以螢幕小小的空間頂多也只能放入十來個字,因此這種模式是否能夠成功著實令人存疑。目前正在測試中的各家無線網路廣告公司都以高度個人化,並取得消費者同意接受的模式(permissions-based)進行測試。(參閱本刊2000/10/05「使人無所遁形的無線廣告」的報導)。
AdForce公司副總裁Tim DePriest舉fusionOne公司為例,他們打出一個訊息詢問消費者是否願意收到父親節禮品廣告,那些同意的消費者後來收到一則數位相機的產品廣告訊息,此次活動獲得驚人的成果,總共有9%的消費者購買了此產品。
就無線網路廣告公司的角度來看,似乎只要個人化、取得同意就是成功的保證。但是,Gartner Group市場研究公司的調查卻不是這麼樂觀,分析師Bob Egan說消費者將會發現這些廣告非常惱人!也許廣告主非常高興可以隨時得知消費者走到那裡、買什麼東西、查詢什麼產品,但是身為消費者卻不願意每一兩分鐘就被促銷訊息給干擾。
Egan認為雖然M-Commerce的廣告獲利模式基於「將消費者需要的訊息推向個人」,但他個人卻不認為這是人們想要的,尤其是B2C行動商務市場。
http://www.internetnews.com/IAR/article/0,,12_511141,00.html